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1〕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安全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11〕68号)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两期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等新政策解读。
2.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要点及执法实践。
3.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及考评。
4.工贸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及适用新技术介绍。
5.工贸行业危险辨识、隐患排查及职业危害控制。
6.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实践与思考。
7.工贸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及典型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第一期(以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为主)。
时间:2011年5月12至18日(5月12日报到)。
地点:河南省电力公司培训中心(电话:0371-67802200)。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汝河路64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210路到兴华街汝河路口站下车,向西500米即到;从机场乘坐开往龙源酒店的机场大巴在龙源酒店下车,沿嵩山路向北500米至汝河路右拐前行200米即到)。
2.第二期(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为主)。
时间:2011年8月25至31日(8月25日报到)。
地点:四川成都芙蓉饭店(电话:028-6808666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过街楼街99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54路公交车至八宝街站下车,直走至红绿灯右拐即到;从机场乘300路公交车至八宝街站下车,往回走至红绿灯右拐,过马路即到)。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根据业务工作实际,按照分配名额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薄书平、郭琳,010-84275761、84276030、84273296〈传真〉,13910751036、13810880363;电子邮箱:guolin@chinasafety.gov.cn)。
2.培训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证书。
3.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交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4.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