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煤矿职业健康统计制度的通知
安监总统计〔2011〕80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煤矿职业健康统计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现予印发,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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