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了高压电工作业等41个操作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另行发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应按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联系人及电话:王群兴、高泉,010-64463082〈带传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