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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监机构监督检查促进煤矿安全监管落实

2011-07-2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监机构监督检查促进煤矿安全监管落实的通知》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1〕19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监机构监督检查促进煤矿安全监管落实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并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的监察建议和意见,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规定书面反馈有关情况;对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实施分级督办。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考借鉴,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地方监管主体责任,促进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形成更大合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推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