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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煤矿安全分论坛的通知[2012]

2012-07-26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煤矿安全分论坛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2〕1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在京有关事业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的通知》(安监总厅国际〔2012〕90号,以下简称《总局办公厅通知》),定于9月18~19日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并于其间举办煤矿安全分论坛。现就煤矿安全分论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论坛主题

  煤矿安全分论坛的主题是: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理论与实践。

  二、参加人员

  波兰、捷克、乌克兰、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等产煤国家煤炭管理部门负责人;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演讲单位可另选派2名工作助手)、在京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见附件1);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参加人员依《总局办公厅通知》规定派员参加(见附件2,人员包括所属监察分局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

  三、分论坛举办时间和举办地点

  论坛举办时间:9月19日9:00-12:00。19日8:45分前在会场注册。

  论坛举办地点:北京北辰洲际酒店二层大宴会厅A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

  四、其他事项

  1.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重庆煤矿安监局(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江苏煤矿安监局、山东煤矿安监局和湖南煤矿安监局根据演讲主题提前按照论文格式(见附件3、附件4)准备论文和演讲时所用PPT文件,并于7月20日前提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审核(包括作者简历、照片和论文摘要),并同时发送电子版。符合《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杂志社要求的论文将收录于其增刊,其他论文将收录于论坛论文集。

  2.论坛不收取会务费,食宿自理(如需预定酒店,请联系:李想,电话:13911335723,010-64463496)。与论坛同期举办的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9月18日~20日)免费参观。

  3.请各参加单位于8月30日前,将参加人员回执(见附件5)报送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光远、许志成

  联系电话:010-64229939、64463379

  电子邮箱:safetyforum@yahoo.com.cn

  传真:010-64463003、64463379

  附件:1.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在京有关事业单位参加论坛人员名额分配表

           2.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参加论坛人员名额分配表

           3.国内各发言单位演讲主题

           4.论文格式说明

           5.参加人员回执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