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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方案[2013]

2013-03-06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办公厅

关于印发《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会内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中电联: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按照2013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电力监管工作安排,我会制定了《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2月25日

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按照2013年电力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监会1-5号令,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务院继续依法治理、强化“打非治违”工作部署,深入分析近年来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在全行业开展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和治理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整治管理性违章、行为性违章和装置性违章现象,加强人员防灾避险,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氛围,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防范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5号)等相关要求,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标准,强化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警示标志的规范使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防范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二)防范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电监安全〔2007〕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0〕7号),落实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管理责任、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责任,加强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做好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强化特种设备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人员作业行为,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防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3〕6号),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范自然灾害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的电力生产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作业现场防灾避险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完善各级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特别是人员逃生内容的演练,防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三、重点内容

  按照上述工作任务,重点查找和整治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情况;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送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及监管要求整改情况;电力建设项目承装修试企业资质管理和分包队伍管理情况;电力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二)现场作业行为方面。现场作业中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情况;生产作业中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有限空间作业、地质条件复杂区域作业、动火作业、高处或临边作业、线路停电或跨越作业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工器具规范使用情况;作业人员“两票三制”执行情况。

  (三)设备设施安全方面。重要电力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准入、验收、检查及安全使用情况;人身伤亡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及措施落实情况;消防用具、安全工器具日常维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规范设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人员防灾避险方面。防灾减灾责任落实情况;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施工区域、营房驻地等场所的地质灾害危害评估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过程中的事前排查、事中巡查、事后复查情况;防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防灾避险演练情况;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3年2-3月)。深入分析近年来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开展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工作调研,印发《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全行业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地区)实施方案,统筹部署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10月)。

  4-6月,电力企业全面开展防范电力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自查自纠工作。

  6-7月,各单位结合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宣传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氛围。

  7-8月,结合防洪度汛和迎峰度夏安全检查,各派出机构开展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督查工作。

  8-9月份,电监会在贵州省进行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情况重点督查。

  9月底,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将本单位(本地区)开展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情况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工作通报框架见附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11月)。在各单位(地区)工作基础上,电监会编制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通报,对电力行业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提出监管意见和要求。各派出机构根据当地情况可发布本地区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通报。

  五、监管事项

  (一)监管范围。电监会18家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和省份。

  (二)监管对象。电力企业。

  (三)监管方式。电力企业全面自查,派出机构重点督查,定期披露事故信息,发布专项行动工作通报。

  (四)工作成果。

  1、定期发布全国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情况,发布电力安全监管专项报告。

  2、印发《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

  3、发布《2013年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通报》。

  (五)整改措施。约谈事故单位;出具监管意见书或整改通知单;印发典型事故通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

  (六)重点督查省份和时间安排。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重点督查省份为贵州省,时间为8-9月份。

  (七)重点督查工作力量组织。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

  监管的督查工作由电监会安全监管局与督查工作当地派出机构共同组织,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是落实国务院“打非治违”活动的重要举措,是保持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专项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特点,重点突出电网改造和电力建设等任务繁重的重点时段,重点突出易造成人员触电、高坠、物体打击等事故的作业环节,重点突出电力生产运行和建设施工中事故易发的作业地点,重点突出地质灾害频发地区防灾避险的措施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措施落实,将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各单位要将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与“打非治违”活动、电力企业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将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与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完善规程制度标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合理规划全年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促进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及时总结,抓好宣传。各单位要及时汇总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披露问题和落实整改情况,结合典型事故、先进经验,及时通报、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加强警示,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

  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通报编制框架

  一、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总体情况

  1、本单位(本地区)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工作情况。

  2、本单位(本地区)工作主要特点。

  3、本单位(本地区)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好的经验做法(特色工作、经验做法要有实例)。

  二、存在的问题

  从生产、建设、自然灾害等方面阐述本单位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有实例支撑。

  三、整改措施和监管意见

  1、电力企业整改措施。

  2、电力监管机构监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