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安监总厅科技〔2013〕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3年5月19-25日举办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04号,见附件)要求,紧紧围绕“科技强安、安全发展”的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
二、安全科技活动周期间,地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广泛组织丰富多彩的安全发展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动员高层次科技人员参与,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科学素质。
三、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于6月1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2013年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情况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侯贤军,010-64464109
电子邮箱:kejichu@chinasafety.gov.cn
附件: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3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0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