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3〕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和规范冶金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大纲及考核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