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市(地)级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研究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3〕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精神,不断推进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履职能力,按照201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在北京举办2期市(地)级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研究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未参加过专题研究班的市(地)级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研讨内容
安全发展创新管理,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实务等。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
第一期:6月4日至8日;6月3日报到。
第二期:7月16日至20日;7月15日报到。
(二)地点。
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地址:海淀区西三旗黄土店;联系电话:010-692188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名额分配表选派学员,并于5月20日前将《市(地)级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研究班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市(地)安全监管局局长专题研究班学习需求调查》(见附件3)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王闻阁、艾娟,010-64464668、64463627、64463870〈传真〉)。
(二)研究班结束时需提交1篇2000字以上的结业论文(电子版、书面各1份),请各位学员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参加研究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证书。请学员报到时交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四)研究班培训费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支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