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签约暨启动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3〕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经研究,定于2013年5月下旬在北京召开全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签约暨启动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21日(周二)上午9时。请京外参会人员入住和平里宾馆(地址:东城区和平里兴化路),于5月20日下午在宾馆大厅报到;在京参会人员直接到会场参会。
(二)地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湖南、江西、广西、陕西、河南省(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政策法规处或危险化学品处负责人(限2人);四川、湖北、贵州、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及危险化学品处负责人(限2人);其他省(区、市)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或危险化学品处负责人(限1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
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周五)12时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表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凯,010-64463624(带传真),15901058966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