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通知
安监总煤行〔2013〕5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经对20个省(区、市)报送的2012年度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公示,决定公布符合条件的427处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名单见附件)。
希望上述煤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到持续改进、动态达标,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