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深部开采矿井灾害防治技术等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3〕9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对安全生产行业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137号)要求,决定于7月下旬、8月中旬分别举办深部开采矿井灾害防治技术高级研修班(以下简称深部开采高研班)、小煤矿机械化开采技术高级研修班(以下简称机械化高研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主要内容
(一)深部开采高研班。
1.深部开采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技术;
2.深部开采矿井水害防治技术;
3.深部开采矿井瓦斯灾害防治技术;
4.深部开采矿井地热灾害防治技术。
(二)机械化高研班。
1.急倾斜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
2.小煤矿实用开采技术及装备;
3.小煤矿机械化掘进及支护技术;
4.小煤矿通风及安全管理;
5.小煤矿机械化开采辅助运输。
二、研修对象及人数
(一)深部开采高研班。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相关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煤矿企业、煤矿设计院等单位负责深部开采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共招收50人。
(二)机械化高研班。
煤矿企业从事生产技术、通风和机电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共招收50人。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深部开采高研班。
1.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27日(7月22日报到)。
2.地点:中国煤矿工人泰山疗养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虎山路202号;联系人及电话:吴殿银,13854819016,0538-8202029)。
(二)机械化高研班。
1.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17日(8月12日报到)。
2.地点:贵阳百花湖电信培训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朱西路;联系人及电话:王毅,18611753509,0851-4361999、4361989)。
四、报名方式
(一)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负责深部开采高研班和机械化高研班报名组织工作。煤矿企业、煤矿设计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参加高研班的学员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华北科技学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担高研班办班具体事宜。请参加深部开采高研班、机械化高研班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一篇与研修主题相关的论文,并分别于7月5日、7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承办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张翠荣,010-61591430<带传真>,15652394377;电子邮箱:zhangcuirong@ncist.edu.cn)。承办单位将于7月12日、8月2日前确定研修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五、其他事项
(一)为增强研修实效,除安排研修课程外,还将组织研修人员就近深入深部开采煤矿企业和机械化开采小煤矿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请高研班举办地省级煤矿安监局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协助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二)研修人员研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可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和执业注册的重要依据)。报到时请递交白底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三)研修期间将举办研修人员论坛和专题研讨,请研修人员结合自己提交的论文和工作实际,准备相关交流材料(交流报告PPT、论文电子版及纸质材料)。
(四)承办单位将评选出优秀论文,出版论文集,供学习交流使用。
(五)本次高研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等费用,交通费自理。
附件:高级研修班登记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