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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及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2013]

2013-06-20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3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及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厅培训〔2013〕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总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201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及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以及总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已取得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程序,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管理及技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大危险源及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新政策等。

  三、培训方式

  2013年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及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工作由总局培训中心组织。执法资格培训和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均采取学员网络自学互学方式进行,执法资格培训还将组织7天集中面授辅导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络自学互学。

  1.自学时间:6月20日至8月20日。

  2.学习方式:学员通过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总局培训中心网站(网址:www.sset.org.cn)“网络课堂”进行学习,学习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总局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翁立佳,010-64463015)。

  3.学习要求:参加执法资格培训的学员按网络自学进度安排表(见附件1)学习;参加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的学员可结合本职工作,自主选择课程学习,总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6学时,否则不予换证。

  (二)执法资格培训集中面授辅导。

  1.第一期。

  时间:8月28日至9月2日。8月27日报到。

  地点: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虎山路202号;联系人及电话:朱绍斌,0538-8202029, 18653802007)。

  乘车路线:从泰安火车站(高铁站)乘坐17路公交车,或从泰山火车站乘坐32、36路公交车,到山东科技大学站下车,向东直行至红绿灯左拐即到;从机场乘坐大巴至泰安泰山尊皇大酒店(原泰山大酒店)下车,向东直行至红绿灯左拐即到。

  2.第二期。

  时间:11月6日至11日;11月5日报到。

  地点: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怡景路3号;联系人及电话:杨娟,0871-64311123,13987156989)。

  乘车路线:从昆明火车南站乘坐44路公交车到红塔路口下车;从机场可乘出租车,路程约40公里。

  四、考试考核

  (一)执法资格培训学员考核由网络自学考核和集中面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成绩100分,70分合格,其中:网络自学考核占总成绩的40%,集中面授考核占总成绩的60%。经考核合格的,由总局颁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

  (二)执法证到期换证培训学员考核采取网络在线考试方式,总成绩100分,70分合格。经考核合格的,由总局换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新证下发后,原证件退回总局培训中心统一销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报名回执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换发情况汇总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4)及学员近期证件彩色照片电子版报总局培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尚丽娜、曹宇飞,010-64463627、64463870〈传真〉,zyapzx@163.com)。

  (二)已经退休、离职、调离执法岗位人员,请及时申请办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注销手续。

  (三)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学员报到时提交《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见附件5)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四)培训费、证件工本费由总局统一支付。集中面授辅导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

  1.网络自学进度安排表

  2.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报名回执表

  3.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换发情况汇总表

  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申请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