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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2014]

2014-02-13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春节期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4年春节期间(1月31日至2月6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春节期间全国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根据调度快报数,2014年春节期间全国共接报较大事故18起,死亡和下落不明70人,比2013年春节期间增加6起、15人,具体情况如下:

  1月31日10时25分,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境内,一辆越野车在G318线384公里570米处撞上路边行人,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1月31日13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境内,两辆二轮摩托车在县道那卜至龙潭线陆意村路段发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1月31日16时4分,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境内,一辆皮卡车和一辆雪佛来小客车在210国道杨家砭加油站旁相撞,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2月1日17时30分,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境内,一辆小客车途经晒谷滩时坠入资江河中,造成5人死亡。

  2月1日23时40分,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县境内,一辆小客车在晴兴高速公路24公里处,撞上道路右侧边坡挡墙,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2月2日4时56分,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境内,一辆越野车在省道204线49公里650米处发生侧翻,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2月3日2时20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境内,一辆小客车碰撞中心隔离水泥墩,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2月3日11时,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境内,一辆越野车侧翻坠下悬崖,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2月4日6时40分 ,天津市宝坻区境内,一辆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客车在通唐公路与宝白公路交叉口发生碰撞,造成7人死亡,3人受伤。

  2月4日9时30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境内,一辆小客车行驶至301省道81公里57米处冲出路外,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2月4日11时55分,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境内,一辆微型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

  2月4日12时10分,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境内,中船澄西远航船舶(广州)有限公司“龙拖10”轮发生翻沉事故,造成3人下落不明。

  2月4日17时10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境内,一辆微型车在牛场镇新桥路段翻落桥下,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2月4日17时40分,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境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铲车在鹤大公路163公里140米处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2月5日10时30分,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北京恩布拉科雪花压缩机有限公司在清理动力车间气浮池内淤泥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2月5日12时38分,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境内,一辆商务车在乡村道路上翻入水沟,造成4人死亡。

  2月5日23时50分,贵州省铜仁市大兴高新区境内,一辆小客车与一辆越野车在杭瑞高速1312公里20米处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月6日7时,广东省阳江市境内,3辆车在开阳高速阳江路段往广州方向距白沙出口处约3公里处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上述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监督检查不严格、“打非治违”不得力。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春节过后面临春运高峰、部分企业逐步复工复产等特点,安全生产不可有丝毫放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要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各地区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进行查处,严防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

  三、各产煤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打好50个重点县(市、区)攻坚战,真抓实干,并认真抓好节后煤矿企业复产验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四、各级公安、交通、消防、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抓好道路交通、消防、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切实排查治理运输线路、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尤其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法规,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继续深化油气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整治,以“七查”为主要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地下管网、城市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