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人员培训大纲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
为提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企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工作质量,提高评审人员相关业务水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人员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遵照执行。同时,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参照本大纲,组织编制二、三级企业评审人员培训大纲和教材,加强评审工作管理,不断提升评审工作水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