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文书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申请表》、《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报告》、《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仲裁申请表》和《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仲裁申请表》等5种文书(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自行下载)。现予以印发,请督促有关单位印制使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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