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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2014]

2014-09-18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4〕27号

  吉林、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管理部门,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包片督导小组,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3〕82号)要求,做好50个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召开50个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交流50个重点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部署、落实下一步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9月23日上午8:30-12:00,会期半天。

  地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335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三、参会人员

  50个重点县所在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分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负责人和50个重点县包片督导小组组长(参会名单详见附件1)、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将安排部分参会代表作重点发言,请会议代表将文字材料一式10份,带至会场。

  2.请各单位于9月19日17:00时前,将会议回执反馈国家煤矿安监局行业管理司。

  联系人及电话:乔铁峰、徐西春,64464044 、64464787(传真);电子邮箱:hgs@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参会人员名单  

  2.会议回执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