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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2014]

2014-09-26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厅函〔2014〕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定于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9:30,召开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宣贯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领导作学习贯彻新安法辅导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对学习贯彻实施新安法工作作动员部署。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和煤矿安监局领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及应急指挥中心处级以上干部。

  (二)分会场。

  1.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视频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全体干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全体干部。

  2.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本市、县安全监管局全体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已开通视频的市、县级安全监管局参加会议;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通知所属监察分局参加会议。

  (二)请主会场各参会单位于9月24日前将参会名单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联系人及电话:郑智强,010-64463150、64463814〈传真〉)。

  (三)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分会场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四)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