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到位。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规定,不断改进应急准备工作。应急指挥中心将适时召开座谈会,研究深化和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对策措施。
(四)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研究制定中小煤矿水害应急救援快速施救技术与装备能力提升方案,指导中央企业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投入,积极推动油气管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抓好军地和京津冀地区、长江流域、陆上“丝绸之路”地区应急联动与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研究制定高危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依托国内相关救援装备制造企业,建设国家(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大中央和地方对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提高综合保障能力。研究制定《中央财政支持应急救援装备运行维护费用管理办法》,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