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通知[2015]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联合部署
关于开展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通知
为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巩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加大对水上交通领域非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
《关于开展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交海函〔2015〕183号),对全面整治水上交通领域非法运输行为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此次整治突出五个重点:一是打击船舶超航区非法运输,严厉查处内河船海上航行、遮蔽航区船舶沿海航行等非法超航区航行行为。二是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严格查扣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船舶,对无法满足安全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拆解取缔。三是打击船舶证照不齐非法运输,严肃查处船舶缺少营运、检验、登记及其他相关证书或证书无效的船舶。四是打击船员配备不足非法运输,严厉查处配员不足、船员无证、船员证书与船舶种类、大小、航区不符等非法运输行为。五是打击非法渡运行为,严禁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严禁渡船超载运输,严禁渡船非法乱停乱靠,要求渡船严格遵守航规航法及禁、限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