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201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事故情况的函
2015-09-0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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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通报2015年上半年安全生产
重点县(市、区)事故情况的函
安监总厅煤行函〔2015〕135号
中共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现将2015年上半年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4个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