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暨安全生产应急科技研讨会的通知
2015-09-1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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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组织
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
装备展览会暨安全生产应急科技研讨会的通知
应指协调〔201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
第五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暨安全生产应急科技研讨会(以下简称展览会暨研讨会)定于2015年10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暨研讨会主题
推动科技创新,提升救援能力。
二、展览会暨研讨会主要内容
(一)展览会将重点展示各类场所安全逃生、避险系统、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供电等设备和移动平台;高层与地下建筑、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灭火救援装备;空中、水上、陆上、地下机动应急救援装备、机动应急医学救援平台;危险品泄漏、放射性污染应急处置设备;医学救援、应急净水等仪器设备;遇险人员生命探测与搜索定位、灾害现场大型破拆、救援人员特种防护用品和器材;大型救生钻机、排水设备;救援无人机、机器人;仿真模拟与培训演练设备、咨询评估服务等。
(二)研讨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我国安全生产应急装备产业现状及发展前景进行探讨,就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中的专业装备应用和机器人、无人机、大型工程机械在应急救援中的应用展开专题演讲;同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难题发布和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应用救援领域)成果展示活动。
三、时间和地点
(一)展览会。
10月12日至13日09:30-16:30,14日09:30-13:30在全国农业展览馆11号馆举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
(二)研讨会。
10月13日09:30-16:30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会议楼举行。
四、参加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中央企业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负责人及装备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装备生产研发企业负责人(只参加研讨会);邀请电力应急救援队、民航应急救援队、地震救援队、消防队、铁路救援队装备管理负责人参观展览会。
五、其它事项
(一)展览会参观免费,研讨会免注册费。
(二)请各有关单位将参观展览会人员回执(附件1)、参加研讨会人员回执(附件2)于9月20日前以邮件或传真形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三)10月12日下午至14日上午在展览馆内组织产品应用洽谈活动。请参加产品应用洽谈活动的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将报名回执(附件3)于9月20日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四)请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向主办单位推荐先进实用的应急技术与装备生产企业参加展览会并将推荐参展企业回执表(附件4)于9月20日前以传真或邮件形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五)各参会单位和代表应及时反馈对举办展览会、研讨会的意见或建议,特别是对新装备、新技术、新理论应用等方面的需求应向会议举办方明确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张尔康、袁媛、米建英,电话:010-64463393、3033、3003(传真),邮箱:expo@emergencyrescue.org、mijy@chinasafety.gov.cn。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宋朝阳,电话:010-64463563、3807(传真),邮箱:songcy@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