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的通知
2015-10-0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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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征集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的通知
国科办社〔201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为加快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经研究,科技部联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征集与遴选工作,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目录》(以下简称《技术目录》)。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适用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为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安全避险、个体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设施、软件的应用提供技术支撑的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为遴选重点。
二、申报条件
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完成(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并且对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效果良好的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针对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近三年内依托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研制开发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二)近三年内获得国家、省(直辖市)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
(三)近三年内通过国家、省(直辖市)部级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验收、评价、鉴定或取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的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
三、申报材料
(一)《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推荐书》(附件1);
(二)推荐技术与产品的《技术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2);
(三)技术工程应用的《典型案例》介绍(编写要求见附件3);
(四)典型案例相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或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性能测试(评价)报告;
(五)其他:法人营业执照、推荐技术的专利证书、技术查新报告、获奖证明等。
四、推荐单位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非煤重点行业(领域)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煤矿先进适用技术与产品的推荐申报;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按属地原则报当地推荐部门;中央企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五、报送方式
请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由技术持有单位填写《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与产品推荐书》,编写技术报告和典型案例,于2015年10月15日前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光盘一份,将申报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技术领域+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其中申报材料1-3为word文档)报送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
1.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桑海泉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号楼安全大厦1110房间
邮 编: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11102
邮 箱:kyc@chinasafety.ac.cn,sanghaiquan@163.com
网 址:www.chinasafety.ac.cn
2. 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郑忠
联系电话:010-58881420,58881417
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侯贤军
联系电话:010-64464109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