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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2015-10-2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召开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厅函〔2015〕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定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9时,召开全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情况,贯彻落实10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部署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会议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同志讲话。
 
   (一)主会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统计司、监管三司、人事司(宣教办)及应急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负责人。
 
   (二)分会场。
 
   1.省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人员。
 
   2.开通视频的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烟花爆竹重点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通知辖区内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按时参会。
 
   (二)未开通视频的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会地点由相关省级安全监管局确定。
 
   (三)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统计本省(区、市)参会人员情况,填写参会人员统计表(见附件),于10月22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人:肖斌,010-64463354〈带传真〉)。
 
   (四)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附件:参会人员统计表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