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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矿山救援技术装备“产学研用”暨队伍管理和典型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2015-11-1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关于召开矿山救援技术装备“产学研用”暨

队伍管理和典型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应指矿山〔2015〕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重大复杂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定于12月3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矿山救援技术装备“产学研用”暨队伍管理和典型案例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研讨和交流矿山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交流矿山救援队伍管理的经验和成效;研讨近年来全国矿山事故救援典型案例。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2月3日至4日,会期1天半。2日报到。
 
   (二)地点: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云南省昆明市海埂怡景路3号;酒店联系人及电话:张云芸,13064281680,总台电话:0871-64311123)。
 
   三、参加会议人员
 
   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矿山救援管理机构负责人,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负责人,国家级矿山救援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及有关科研院校相关人员,会议交流发言人。
 
   特邀国务院安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按照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报名。请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和煤矿安监局矿山救援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内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会议交流发言人统一报名,并于11月23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张立,010-64463754(带传真)。
 
   (二)请会议交流发言人制作发言PPT,发言时间按12分钟准备,并于12月2日15:00前将PPT电子版交会务组,联系人及电话:辛文彬,18201228108。
 
   (三)12月2日统一安排接站,需要接站的代表请提前将航班、火车信息传真至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联系人及电话:王丽勤,0871-64313761(带传真),13888472461。
 
   (四)会议代表的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
 
   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参会人员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