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2015年煤矿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函
2015-11-1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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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请报送2015年煤矿职业健康有关情况的函
煤安监司函办〔2015〕34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现将报送2015年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认真分析2015年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填写煤矿职业健康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形成文字材料,内容包括:贯彻《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3号)落实情况,开展煤矿职业健康监察执法情况,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请于12月10日前将文字材料及表格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事故调查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恩彪,010-64464296;
电子邮箱:zhaoeb@chinasafety.gov.cn。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