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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5-12-1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征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管四函〔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司组织起草了《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或“监管四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5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征,010-64463303
 
   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附件: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