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2015-12-1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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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召开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5﹞29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单位:
定于2015年12月中旬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总结交流2015年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
(二)有关煤矿安全专题讲座。
(三)征求对《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初稿)》、《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四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四)宣传展示煤矿安全监控新技术新装备。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处负责人;部分省级煤矿安监局法规处负责人;有关省级煤炭工业管理局负责人;部分煤矿企业、设备制造研发单位,中煤科工集团煤科院及重庆、沈阳、常州研究院,安标国家中心,中国煤矿机械工业协会有关负责人。
邀请总局规划科技司、人事司(宣教办)、通信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安监总局网站等有关媒体到会采访。(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12月17日,会期1天;16日报到。
(二)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地址: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怡景路3号;联系人及电话:张云芸,0871-64313761、13064281680)。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会议分配名额派员参会,会议代表食宿统一安排。
(二)请各有关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相关煤矿企业参加会议。请安标国家中心负责通知设备制造研发单位参加会议。请安标国家中心、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协助做好宣传展示的相关工作。
(三)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认真准备交流材料,并于12月13日前提交电子版。
(四)请各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及电话:余博龙,010-64463954、010-64464154(传真)、13466356777;电子信箱:yubl@chinasafety.gov.cn。
附件1:
参会名额分配表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