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5〕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了总量持续下降的态势,但部分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牢固、不扎实的问题,也反映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时值岁末年初,临近元旦、春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又面临新的考验。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等近日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临近年终岁末,安全生产不能有丝毫放松;要扎实做好隐患排查,不可心存侥幸,不可等闲视之,严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农村山区、长江一线等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事故隐患。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铁路、地铁、民航及车站、机场安全措施,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
三是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分包转包、非法运输、“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加强对已关闭矿井、技改矿井、新建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企业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热、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取暖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加强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认真审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