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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的函

2015-12-3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的函

管三函〔2015〕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了解2015年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深入分析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研究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请你局提供本地区2015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并对2016年度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建议;汇总相关数据并填制相应情况表(表1至10,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危险化学品-公告公文栏目下载)。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我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liuy@chinasafety.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刘洋,010-64463356(传真)。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表

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