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6-01-1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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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
关于征求《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2015立法规划,安全监察司组织有关单位对《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6号,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修改)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请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电子文档,组织所属监察分局和辖区内有关煤矿企业、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和设计、施工、监理、评价等单位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修改意见表,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
联系人及电话:蔡稳成、李泽荃,010-64464007(带传真)。
电子信箱:jcyc@chinasafety.gov.cn。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