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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2016-05-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征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暂行规定(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修订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修订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6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814。 
 
   4.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5月5日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