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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2016-05-2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新广电发〔2016〕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年来,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主题积极、思想精深、内容精湛、社会广泛认同的优秀作品,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为充分利用公益广告这一有效载体,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和优质资源,投身到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事业中,推出一批导向正确、创意新颖、表现丰富、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安全生产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在全国进行展播,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宣传主题
 
   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安全发展观念。深入阐释以人为本、坚守红线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阐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树立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二)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深入分析和宣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依然严峻的客观形势,引导全社会增强安全生产忧患意识和紧迫感;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阐释安全生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
 
   (三)安全生产措施成效。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坚强决心、重大举措和明显成效,坚定人民群众对安全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相关方法措施的宣传。
 
   (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宣传普及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和安全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
 
   (五)安全生产社会责任。深入阐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倡导企业主动担当安全生产责任保护职工群众生命健康的新风尚;凝聚形成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自律的合力。
 
   (六)安全监管监察战线风貌。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展现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反映安监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价值理念和执着追求。
 
   (七)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促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素质,全面提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三、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评选时间: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
 
   (二)作品展播时间: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
 
   四、活动组织

   (一)本次活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主办并组成活动组委会。其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组织播出机构参与创作、协调优秀作品展播等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协调落实活动资金,组织各级安监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制作公益广告等事宜。此外,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和安监部门参照上述分工,分别负责本辖区内有关工作。
 
   (二)本次活动由中国煤矿文工团(中国安全生产艺术团)承办,承担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做好整个征集活动(包括初选、复选等)的策划与执行工作。
 
   五、参加方式
 
   (一)参加对象:面向全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征集优秀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鼓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与本区域内电台、电视台联合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
 
   (二)报名方式:参加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人员需认真填写活动报名表,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设计说明一同寄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报名,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

   组委会联系人(收件人):段瑜,010-84271529、13810634389。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23号安源大厦208室中国煤矿文工团,邮编:100013。电子邮箱:dangban_wgt@126.com。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系人:许旭,010-8609854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系人:徐俊虹,010-64464479。
 
   附件:
 
   1.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创作要求
 
   2.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评审办法
 
   3.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展播安排
 
   4.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5.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展播情况统计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