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2016-06-0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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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6〕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2016〕37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定于6月份举办1期煤矿安全监察专题研讨班、7月份举办1期重点地(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安全监察专题研讨班
(一)培训对象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共80人。
(二)培训内容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规范执法、提高监察执法效能;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当前如何确保监察执法力度;专题研讨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7月1日,6月28日报到。
地点:长春市新发宾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99号)。
二、重点地(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部分重点产煤地(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共80人。
(二)培训内容
当前煤炭工业形势及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要求;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的构建与实践;座谈交流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14日,7月11日报到。
地点:华北科技学院兴安苑交流中心(地址:北京东燕郊学院大街200号)。
三、其他事项
1.请参训人员报到时提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2.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等费用。
3.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2)组织报名,并于6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3)汇总传真至华北科技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王毅,18611753509、010-61591429(带传真);李思瑶,18911548950、010-61591430(带传真)。
附件: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