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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

2016-07-2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6年  第2号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考评,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南山矿业公司东山选矿厂等14家企业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为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胜利油田畅海石油技术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3年(自2016年4月27日起)。
 
   附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名单(第七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