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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2016-11-0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征求《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了《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12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156。
  
  4.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aqfg@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1日
  
  附:《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