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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做好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

2017-03-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抓紧做好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
 
安办函〔2017〕15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至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你省鹤岗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暗查暗访,随机检查5处煤矿,发现以下问题:
 
   一、个别煤矿未严格执行复产复工程序,存在违规复产现象。泰源物资经销处煤矿未经复产复工验收,2月13日、14日分别产出煤炭49吨、38吨。
 
   二、部分煤矿未严格落实停产放假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振富煤矿未提供停产放假期间安全技术措施,泰源物资经 销处、岭东、向林等3处煤矿停产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部分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存在“剃头”开采现象。泰源物资经销处煤矿和向林煤矿矿井“三量”不符合规定。泰源物资经销处煤矿未编制采区设计,井下一区、二区采区系统巷道尚未形成,工作面就开始回采。
 
   四、部分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泰源物资经销处、岭东和向林等3处煤矿为低瓦斯矿井煤层群开采,均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
 
   五、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泰源物资经销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现超限断电和故障闭锁。向林煤矿现场检查时,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分站为停电状态,无法运行。南山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回风甲烷传感器显示通信中断,但馈电传感器未显示断电。泰源物资经销处、向林、岭东、振富等4处煤矿井下甲烷传感器均未按规定进行调校。向林煤矿现场检查时,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分站为停电状态,无法运行。岭东、振富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准确反映井下人员动态分布情况及人员数量。泰源物资经销处、向林和岭东等3处煤矿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模拟图未及时更新,与井下实际情况不符。
 
   六、部分煤矿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向林煤矿二段进、回风井部分巷道布置在采矿许可证审批范围之外。该矿未将老窑、采空区等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中;通风系统图未标注密闭情况。泰源物资经销处煤矿图实不符,二区采煤工作面跳采新开切眼已掘进20余米,但各类图纸均未反映。
 
   七、部分煤矿岗位职责不清、安全培训不到位。泰源物资经销处煤矿调度员对其岗位职责不清。泰源物资经销处、向林、岭东、振富等4处煤矿当班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不清楚岗位职责,且均未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不会操作手动断电、不会设置故障闭锁功能。
 
   八、地方驻矿包矿盯守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驻矿包矿盯守人员对违规生产整改、停产放假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
 
   九、国有重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不严格、问题突出。龙煤集团鹤岗矿业公司南山煤矿规程对标有差距,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矿井防突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安设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装置、设施,掘进工作面进风侧未按规定设置反向风门。部分带式输送机、架空乘人装置保护不全、绞车道防跑车装置不全。
 
   请你省高度重视暗查暗访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于2017年3月3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切实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开采煤层群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停产放假期间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包矿盯守人员责任不落实,以及国有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不严格等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快设备更新升级,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地方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包矿盯守制度,严格复工复产程序、验收标准和签字手续,对存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签字予以复工复产。对列入淘汰退出计划暂未停工的煤矿,要督促制定安置人员、回撤设备的具体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每个采掘工作面、每个采区、每个水平以及全矿井的封闭时间,防止突击生产,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