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2号)
2017-03-0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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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7年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批准上海欧萨评价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批准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增加“核技术工业应用”业务范围,批准四川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技术研究院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变更至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