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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巡查组进驻浙江省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2017-04-14   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巡查组巡查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巡查组组长郭允冲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省长车俊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郭允冲指出,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发现问题、开拓思路、完善措施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对省级政府的巡查,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感,有利于推动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有利于发现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安全生产领域充分发挥我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以上率下,保障人民生产财产安全。

   在下一步的巡查工作中,浙江省政府要化责任担当和协调配合,切实强化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巡查全过程。对巡查前自查的问题,要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查中移交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行立改、依法严肃处理;对巡查后反馈的问题,要真改快改、全面整改,并按照巡查制度要求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情况,还将适时组织抽查、“回头看”,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同时,浙江省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查组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文件公布巡查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查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群众反映与巡查有关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问题。要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信访件的接收、转办、督办工作,将办理结果按要求及时反馈巡查组,确保巡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车俊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巡查组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作表态发言。他指出,这次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是对浙江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体检和强力督导,更是对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次有力推动和全面提升。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巡视检查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接受巡查组的监督检查。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支持配合,严守各项纪律,绝不弄虚作假、隐瞒事故、掩盖隐患,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要以有力的举措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批评,认真接受,逐条梳理,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要以完善的机制推动安全发展,把落实巡查工作与推进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促进我省安全水平整体形势持续好转,为党的十九大和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安排,第三巡查组将在浙江省开展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将重点巡查省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延伸巡查市、县、乡(镇)和企业。巡查组将运用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问询、查阅资料、重点抽查、受理举报、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进行巡查。

   第三巡查组从即日起开通短信举报电话(15382312327),设立举报电子邮箱(aqscxc2017@zjsafety.gov.cn)和举报邮政信箱(地址:杭州市第768号邮政信箱 邮编:310007),受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来电、来信。

  国务院安委会第三巡查组有关成员;浙江省省长车俊、副省长冯飞及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