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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05-02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河北省安全监管局
《关于规范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厅函〔2017〕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规范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一〔2017〕7号),重点对2017年春节、“两会”期间阶段性停产停建以及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活动的组织实施、验收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并设置了复产复工否决条件。现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

附件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17年非煤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