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2017-05-08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
收藏
发表评论
【发布单位】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场会的通知
厅函〔2017〕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办,应急指挥中心,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定于2017年5月下旬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场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孙华山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改革创新措施,座谈交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验,现场观摩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22日至23日,会期1天半,5月21日(星期日)报到。
(二)地点:宁夏银川悦海宾馆(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路甲1号,电话:0951-5696888)。
三、参会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分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办负责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其各部门负责人、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和医疗救护中心主要负责人;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人。参会单位名单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请各参会单位严格按名额分配组织报名,并于5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附件2)报送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联系人及电话:王英浩,010-64463948、64463751〈传真〉)。
附件:
1.参会单位名单及名额分配
2.参会人员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