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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第五十四条

2005-03-17   安全文化网   |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辆以及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行驶的规定。

    1.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道路养护车辆”,是指道路养护部门用于维护、保养、修理道路的专用施工机械和专用车辆,如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沥青撒布机、石料撒布机、拖拉机、推土机、装载机、小型翻斗车和下水道疏通机、冲洗机、道路弯沉测量车等等。以上专用机械和车辆,是保持道路平整、清除道路障、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工具。“工程作业车”,主要是指在道路养护施工作业中的运输机械,包括各种型号的货运汽车、工程车,一般用于往施工现场运送筑路材料和往外运送施工废弃物和垃圾等。本法对道路养护车辆和工程作业车在进行作业时的行驶规定,既考虑到它们作业的需要,允许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同时考虑到它们的作业毕竟不同于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没有争分夺秒的紧迫性,因此规定它们必须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才可以不受行驶路线、方向和公路标志、标线的限制。由于道路养护车辆和工程作业车在进行作业时有可能不受行驶路线和方向、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限制,这时,其他过往车辆和行人应当注意避让。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本法并没有赋予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可以不受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限制的权限,因此,它们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并且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挥。
    2.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不得逆向行驶。“洒水车”,是指专门用来向道路喷雾洒水的工具车,其作用一是洒水压尘,清新空气;二是冲洗道路,养护路面;三是喷洒融雪剂,除雪化冰。“清扫车”,是指专门用来清扫路面的工具车,其作厝主要是清除道路尘土、保持路面整洁、美化环境。洒水车和清扫车的工作特点是在道路上边行驶边作业,在流动中完成对道路路面的洒水、靖扫工作。我国对洒水车和清扫车的流动作业,制定有一套安全作业的标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作业规程,以确保安全。限于喷洒和清扫的需要,洒水车和清扫车作业时行驶速度都较慢,而且为了彻底喷洒和清扫整个路面,不留死角,既要在快速车道上作业,也要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作业。为此,本法规定它们在作业时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当然,这里要明确的是,洒水车和清扫车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规定限制,必须是在它们作业时,而不是它们在去作业地段的途中,或者完成作业后的回程。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6条规定:“洒水车、清扫车、道路维修车作业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的限制。”而本法却取消原条例中上述车辆不受行驶方向的规定,并且特别强调不得逆向行驶。本法颁布实施后,其他法规、规章和本条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以本条的规定为原则进行修改,或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