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陕西省人民政府2005年8月25日公布了《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是陕西省应急处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和处置铁路行车事故的规范性文件。
预案编制的意义和目的
编制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于完善应急机制和体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公共安全,维护铁路运输生产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制本《预案》目的是,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地处置铁路
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铁路行车事故的预防预警
本预案规定了铁路局负责处理权限内的铁路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同时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预案规定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响应
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成4级,特别重大的是Ⅰ级,重大的是Ⅱ级,较大的是Ⅲ级,一般的是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行车事故中人员的救护和医疗
预案规定行车事故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陕西省卫生厅根据铁路局应急指挥小组的请求,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铁路局管内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对可能导致疫病发生的行车事故,铁路运输单位应立即通知卫生防疫部门采取防疫措施。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实施本应急预案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应急领导(指挥)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应急处置中因公殉职的人员需追认烈士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按有关程序办理。对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定四大工作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尽快恢复运输。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实行分工负责。在铁道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下,西安铁路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地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
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取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