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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交通支队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2005-08-05   -   |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更好的应对突发、偶发事件,控制和消除危害,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我支队成立处置应对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队长于真昕总负责,各副支队长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各科队长为小组成员,指挥部设在我支队指挥调度室大厅,如有突发偶发事件发生,根据实地具体情况设置分指挥所(既现场指挥部)。

  二、处置原则

  本着属地管理、就近处警、先期处置的原则,由管界队负责突发偶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两级路面指挥(支队、值勤队)领导负有先期处置的权利,各业务科根据所负担的任务,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协同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级别与范围

  (一)级别。

  根据事件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是指危害社会程度特别严重,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特大突发偶发事件。

  二级是指危害程度严重,影响范围广的重大突发偶发事件。

  三级是指危害程度较重或一般,局部地区的突发偶发事件。

  (二)范围。

  1.大规模群众聚集、上访、游行等非法活动。

  2.长安街、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地区、中央、市级政府办公所在地、重点要害部门以及繁华地区发生突发偶发事件。

  3.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

  4.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重特大交通事故,首长外宾事故(副部以上、使领馆人员,有影响的港澳台人士)。

  5.火灾、爆炸、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特大市政公用设施事故。

  6.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需要采取先期措施处置突发事件。

  四、处置措施

  (一)遇有下列情况,经请示上级有关领导后可采取断路绕行等交通管制措施。

  1.在道路两侧发生特大火灾造成道路瘫痪(繁华商业街、大型公共场所、国家重点要害部门)。

  2.重特大爆炸、枪击等刑事案件。

  3.高压断电、严重跑水、燃气泄露达到阻碍车辆通行的程度时。

  4.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不能通行。

  5.危害品泄露可能引起爆炸,中毒污染,严重传染性疾病,医院需要隔离影响道路通行的。

  6.因自然灾害(塌方、冰雪、大雾、风灾、泥石流及其他原因,造成道路不能通行车辆的)。

  (二)遇有下列突发事件应以疏导交通为主,不采取断路绕行交通管制措施。

  1.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上访事件。

  2.道路两侧居民区内发生的突发偶发事件。

  3.道路上发生的断电跑水、漏气不能影响车辆通行的。

  4.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不妨碍事故现场勘察的前提下,保障车辆通行。

  五、任务分工

  1.如有突发偶发事件发生时,指挥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及危害程度迅速启动预案,并调度部署警力配合其他部门进行处置,维护现场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并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支队领导现场指挥,收集信息。

  2.如有突发偶发事件发生时,需要启动二级以上预案时,交通科负责与区市政主管部门、公交公司取得联系协调工作,并派出联络员与区公安分局协调工作,宣传科负责与八个街道办事处的协调联络工作及企、事业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政秘科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工作,装财科负责装备的配发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事故科负责事发现场周边及以外道路上的事故处置清理工作。

  3.如有突发偶发事件发生时,两个值勤队,在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调派警力,5-10分钟内赶到现场,对周边道路进行秩序维护疏导,与此同时,值勤队路面指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调度。

  六、警力分配

  启动一级预案时,需要警力50人,备勤警力20人。

  启动二级预案时,需用警力30人,备勤警力15人。

  启动三级预案时,需用警力15人,备勤警力10人。

  (各单位人员分配方案按照支队下发的突发应急人员安排执行)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组织、部署措施的落实,逐级明确责任,切实作到干部到位、措施到位、警力到位、管理力度到位,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失误或麻痹大意贻误战机。

  2.日常工作中,要做好干警的思想发动工作,要教育干警明确职责任务,工作中要讲求方法,不能受人以柄,要教育干警时刻警惕,要在思想上认识到突发偶发事件随时随刻都有可能发生。

  3.加强信息的整理收集工作和值班工作,夜间和其他时间发生异常情况随时上报,果断做好处置工作。

  4.加强与各警种各部门的工作配合,统一部署协同作战发挥整体作战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