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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指导纲要(试行)[2004]

2006-04-20   京安监危化字[2004]71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编制说明

  由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过程中具有工艺流程复杂、生产装置千差万别,原料、中间体及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易腐蚀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上应有更高、更严的要求。科学的、完善的规章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及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规范化、科学化的编制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特编制此纲要。

  本纲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各安全评价机构评价生产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性的基本标准。

  本纲要是一个指导性文件。各生产单位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本纲要的基础上,确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的种类:在编制安全管理制度过程中,要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将纲要中所列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点加以细化,充实和完善具体内容,各安全评价机构应依据本纲要对生产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评价,以确保评价质量。

  本纲要是为配合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提出的管理制度方面的基本要求,并未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全部一一列出。今后将随着工作的深入而不断充实和完善,以期达到逐步提高生产单位管理水平的最终目的。

  目   录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

  2、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2、劳动防护用品(具)配备管理制度

  3、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4、设备管理制度

  5、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7、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特种作业管理办法

  1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1、剧毒品管理制度

  第二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整体编写要点:

  2、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3、开、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4、紧急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5、检修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

  6、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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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

  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部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单位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在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根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工来确定具体内容,要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对身兼数职的人员,可根据其兼职情况,承担其相应各职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写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包括法人、主管安全负责人、车间(工段)负责人、车间安全员、班组长、工人。

  二是各职能部门责任制。包括办公室(含劳动、教育等综合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安全(消防)部门、供销运输部门、财务部门、工会等。

  1、各级领导、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

  本纲要提出的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设置的,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管理特点,增加或合并职责(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但本纲要提出的有关法人、安全主管负责人及具体主管安全负责人的责任制要求必须涵盖。

  (1)法人

  ● 作为第一责任人,应明确如何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及对其资格提出要求;

  ● 明确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

  ● 明确如何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

  ● 确保对安全生产投入要求(包括资金投入、人员配置等)的实现;

  ● 明确如何组织安全检查及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 明确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总要求(组织、制定、演练、完善等)。

  (2)主管安全负责人:

  ● 作为安全主管负责人,明确如何在企业厂长(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及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

  ● 明确如何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 明确如何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及培训考核计划;

  ● 明确如何审批重大工艺处理、开停车、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 明确如何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 明确如何对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的要求;

  ● 明确如何组织安全检查及对重大事故隐患管理的要求;

  ● 明确在企业厂长(经理)不在时,由企业安全负责人履行厂长(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 明确如何协助厂长(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 明确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3)车间(工段)负责人:

  ● 明确如何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 明确如何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明确如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考核;

  ● 明确如何组织开展车间安全检查;

  ● 明确如何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 明确如何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

  ● 明确对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要求。

  (4)车间安全员:

  ● 确定如何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安全管理;

  ● 确定如何协助车间主任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 确定如何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 确定如何协助车间主任消除事故隐患;

  ● 掌握一旦发生事故的救援办法。

  (5)班组长

  ● 确定如何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和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要求;

  ● 确定如何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 确定如何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 确定一旦发生事故隐患,如何防范;出现事故如何处理,如何组织抢救。

  (6)工人

  ● 明确如何执行操作规程,如何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良好;

  ● 明确如何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 确定如何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 确定如何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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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纲要提出的职能部门设置是根据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设置的,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管理特点,增加或合并设置(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但本纲要提出的职责要求必须涵盖。

  (1)办公室(含劳动、教育等综合部门)

  ● 明确协助单位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安全会议记录;

  ● 明确如何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效果考核等);

  ● 明确如何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 明确如何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对进厂新员工的安全教育;

  ● 明确如何负责安全工作记录和安全文件管理工作;

  ● 明确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上工伤保险的责任。

  (2)生产部门

  ● 明确如何编制长远发展规划及编制年度生产计划,以及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

  ● 明确如何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 明确如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 明确如何发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果断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 明确如何组织安全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 明确如何贯彻操作纪律管理的规定;

  ● 明确如何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3)技术部门

  ● 确定如何编制和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规程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对工艺技术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 确认如何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 确定如何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

  ● 确定如何负责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并及时改进安全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 确定如何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4)安全(消防)部门:

  ● 确认如何在厂长(经理)和安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 确认如何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 明确如何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 确认如何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 确认如何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 确认如何进行安全监督,建立开、停车的动火审批制度和日常动火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并督促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 确认如何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补充、修订、完善预案;

  ● 明确如何做好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 明确如何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 明确如何建立健全企业防火档案。

  (5)财会部门

  ● 明确如何保证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保证资金到位,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 明确如何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资金到位;

  ● 明确如何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

  ● 明确如何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开支费用。

  (6)供销运输部门

  ● 明确建立外购原辅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的验收制度,对其质量和安全负责;

  ● 明确如何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的管理;

  ● 明确如何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押运人员的管理。

  (7)工会

  ● 明确如何负责贯彻国家、北京市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民主监督管理;

  ● 明确如何协助安全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 明确如何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支持主管领导和部门做好安全工作的奖惩,并协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 明确如何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 明确如何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生产单位应当在本纲要的基础上,根据各生产单位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强的规章制度。

  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明确适用于生产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全体职工。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及具体主管人员的职责。

  (3)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应涉及的内容:

  ● 明确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如负责人、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新员工、外来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 明确各类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企业领导、企业管理干部、企业从业人员、企业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其它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覆盖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知识及安全基本技能,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 明确培训应达到的目的及资格要求。

  ● 明确安全教育培训方式(日常教育、特殊教育等)。

  日常教育包括: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职工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活动、企业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等。

  特殊教育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新项目投产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故后,现场教育等。

  ● 明确培训时间、考核方式。(厂级干部、其他干部、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学时及考核的方式)。

  ● 明确哪些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门培训,取得合格的证书方能上岗)。

  ● 明确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包括年度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质的保证)。

  ● 明确安全教育档案管理及奖励表彰制度。

  ● 明确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的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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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劳动防护用品(具)配备管理制度

  (1)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规范,明确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险而穿(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毒、噪音、高温、静电、电击、坠落等)属劳动防护用品(具)范围,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而发放的物品属保健品的范围。

  (2) 明确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主管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3) 劳动保护用品(器)、保健品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 确定劳动保护用品(器)、保健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发放周期)。

  ● 明确劳动保护用品(器)、保健品选用原则和要求,劳动保护用品种类应与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及劳动强度、作业场所环境等)相符合。

  ● 明确劳动保护用品(器)、保健品的使用检查及保管的要求(包括定点存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和维护,主管人员定期检查等)。

  ● 明确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器)、保健品的领用记录。

  ● 明确劳动保护用品(器)、失效、报废及保健品过期、变质处理的要求。

  3、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明确配置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等)、设备安全的所有附属装置(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防雷装置)等及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器材、各类呼吸器、救生器、特种防护服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设施的范围。

  (1)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主管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2)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 明确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包括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

  ● 明确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分工(机械、设备、电气、工艺、火灾报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不同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管理)。

  ● 明确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使用培训的要求。

  ● 明确建立安全防护设施档案管理要求。

  ● 明确安全防护设施的报废要求。

  4、设备管理制度

  (1)明确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的设备管理。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及具体主管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3)设备管理及涉及的内容:

  ● 明确应建立设备台帐及档案(生产运行设备、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

  ● 明确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培训的要求(做到“四懂”“三会”)。

  ● 明确设备的定期检查要求。

  ● 明确设备维护应达到的要求(如正常运转、没有泄露、没有严重腐蚀等)。

  ● 明确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 明确设备检修的基本要求(设备检修前做到“五定”;检修现场达到动火条件要求;现场检修标志要求;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设备检修验收要求等)。

  ● 明确验收中应注意的问题(采购设备、自行加工设备验收要求等)。

  ● 明确对强检设备的检测检修要求(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定期校准的仪器、仪表等)。

  ● 明确重点设备有专门的管理方式(大机组和关键设备、大型联锁保护系统、大型电气设备等)。

  ● 明确设备的报废要求。

  5、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1)明确适用于生产运行过程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范围。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主管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3)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涉及的内容:

  ● 明确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组织机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消防)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等)。

  ● 明确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包括: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是否有安全联锁装置。

  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是否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在有可能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备。

  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对散发出有害物质的区域应加强排毒,采用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

  ● 明确防火、防爆、防毒管理的要求(设备维护、定期检修、设备良好率、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等)。

  ● 明确生产现场危险化学品原料、中间体及成品存放的要求(数量、位置、存放期限、存放条件等)。

  ● 明确建立防火、防爆、防毒的培训要求。

  ● 明确防火、防爆、防毒的检查要求。

  ● 明确防火、防爆在作业场所的“十大禁令”。

  ● 明确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毒品泄露的情况下,应急救援方法及事故处理程序。

  ● 明确救援器材的放置地点,器材种类的要求,使用方法。

  ● 明确救援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方式、方法。

  6、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明确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行为的过程。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及具体主管人员的职责。

  (3)安全检查应涉及的内容:

  ● 明确安全检查方式(如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及检查周期。

  日常:(重点危险点的监控、日常岗位巡检等)。定期(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

  专业(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运输车辆、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

  不定期(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投产前)。

  ●  明确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落实及执行情况)。

  现场管理(包括工艺、设备、储运、仪表、变配电、消防、检维修和工业卫生等方面)。

  ● 明确检查内容及记录保存时限。

  ● 明确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原则(做到“四定”原则,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如何采取防范措施。

  ● 明确对事故隐患下发限期整改要求及复查要求。

  7、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明确事故隐患的范围(包括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等)。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主管负责人的职责范围。

  (3)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应涉及的内容:

  ● 明确判定隐患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

  ● 明确进行事故隐患的评估与分级,评估包括;企业自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查等形式。分级是把隐患区分为车间级、厂级和公司级。

  ● 明确制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包括编制计划、争取资金、安排实施)。

  ● 明确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包括建立隐患评估,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隐患整改做到“四定”,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以监护)。

  ● 明确事故隐患项目的验收(包括验收方式、验收内容等)。

  ● 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的资金落实。

  ● 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基金的管理及使用。

  ● 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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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明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适用范围(包括生产事故、设备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2)明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

  (3)明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涉及的内容:

  ● 明确事故的抢救与救护(包括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指挥部、联系救援、封闭现场、抢救人员的防护及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等)。

  ● 对正在发生的事故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要求(如当事人直接或逐级上报主管负责人,对发生火灾或人身事故应先报火警或医疗救护)。

  ● 对正在发生的事故,明确处理原则。

  ● 根据事故等级,确定是否上报政府主管部门。

  ● 明确上报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

  ● 明确调查程序(一般事故及重大事故分别由谁组织调查、参加人员、组织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会、取证等)。

  ● 明确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管理者等的处理原则(“四不放过”原则),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大事故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处理的办法,对安全生产管理及处理事故中做出贡献的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办法。

  ● 明确对发生过的事故进行登记的内容(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情况或经济损失、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9、特种作业管理办法

  (1)明确适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特种作业工种及人员。

  (2)(明确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的部门及职责.

  (3)明确特种作业工种及人员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 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种类: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及《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特种作业工种: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危险物品作业(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等。

  ● 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基本具备的条件(年龄、身体、文化程度、其他条件等)。

  ● 明确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必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及《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培训课时计划的安排不得低于《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规定的课时标准。不得削减或压缩课程内容。

  特种作业的考核工作,经国家、北京市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教育培训单位(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工作如何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进行复审。

  ● 明确证件使用及管理的内容。

  10、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明确适用安全生产全过程。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考核部门)的职责范围。

  (3)安全奖惩应涉及的内容:

  ● 明确制定与安全责任制及经济利益挂勾的奖惩办法。

  ● 明确应当受到奖励或处罚的人员及行为(如对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部门和个人等)。

  ● 明确考核办法(如平时的安全检查、抽查、培训考核等)。

  ● 明确做好安全奖惩记录及档案的要求。

  11、剧毒品管理制度

  (1)明确适用剧毒品生产全过程的管理。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及主管负责人员的职责。

  (3)剧毒品管理应涉及的内容:

  ● 明确生产操作、检修及有关从业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的内容(防护、救护知识及“五双”管理要求)。

  ● 明确剧毒品生产作业场所的要求(危险作业点警示要求、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自动监测报警等)。

  ● 明确生产中的禁忌要求(写明禁配物料名称)。

  ● 明确安全生产操作要求。

  ● 明确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要求(定期体检、保健品发放)。

  ● 明确对剧毒品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

  ● 明确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要体现“五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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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的编制,应根据生产产品的原、辅料性质、生产工艺技术、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危险特性、安全措施等要求编写该产品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作为产品安全生产的操作依据。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整体编写要点:

  (1)明确原辅料的物化性质、质量规格,指标要求,特别是安全指标的要求。

  (2)明确岗位或工序物料(过程产品)的性质、质量指标、安全指标的要求。

  (3)明确出厂成品(最终产品)的性质、质量标准、质量指标、安全指标的要求。

  (4)明确岗位工艺技术指标及操作参数,如物料配比,成分,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

  (5)明确生产设备,装置的规格、型号、尺寸、能力等。

  (6)明确标出带有控制点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7)明确阐述生产原理及流程阐述。

  (8)明确生产开车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9)明确生产运行操作(含设备、设施),维护,巡回检查方法。

  (10)明确正常停车,紧急(含事故)停车操作程序和处置方法。

  (11)明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的编写及审批程序。

  (12)明确根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的操作要求要编制各生产岗位操作记录的要求。

  (13)明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发放的要求。

  (14)明确对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要进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的培训及人员资质的要求。

  (15)明确对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进行审定,修改或补充完善的要求。

  (16)明确岗位操作应急预案的要求。

  鉴于化工生产过程中有几个环节存在较大的危险性,并具有普遍性。因此,将以下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几种情况(正常运行、开停车、紧急状态、检修)的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提出来,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进行增加或删减。另外,压缩、液化气体、溶解乙炔等生产工艺过程除应满足化工行业一般的安全管理要求外,还应执行国标和行标中对该生产工艺的相关要求。

  2、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1)明确岗位生产操作人员各项安全规程执行情况的要求。

  (2)明确对检验规程(原、辅材料、中间品及成品)的要求。

  (3)明确生产装置的定期安全管理与维护的要求。

  (4)明确仪器、仪表定期检查、校准的要求。

  (5)明确装置运行中跑、冒、滴、漏的安全处理的要求。

  (6)明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附件、连锁及报警装置)保养及维护的要求。

  (7)明确受压容器安全管理要求。

  (8)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要求。

  (9)明确操作记录管理要求。

  (10)明确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等)。

  (11)明确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下的管理要求。

  3、开、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1)明确编写开、停车方案的要求(时间、进度、实施方案、职责及责任人员等)。

  (2)明确岗位人员培训的要求(三级安全教育等)。

  (3)明确原、辅材料管理要求(检验、存放、使用等)。

  (4)明确装置周边环境的要求(主要交通干道通畅、临时装置拆除、装置内外场地平整清洁等)。

  (5)明确生产装置(设备、管道、阀门、仪器仪表)开、停车的管理要求。

  (6)明确配套公用工程(水、电、汽、气)的管理要求。

  (7)明确职业安全卫生及劳保用品的管理要求。

  (8)明确关键设备、设施的防护要求。

  (9)明确防雷、防静电系统的管理要求。

  (10)明确仪器、仪表校准的管理要求。

  (11)明确消防器材的管理要求。

  (12)明确通讯系统的管理要求。

  (13)明确备用设备的管理要求。

  (14)明确应急情况下的处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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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紧急停车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求:

  (1)明确制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工艺或设备的异常情况、公用工程系统的异常情况,停水、停电、停汽(气)、发生火灾、爆炸、物料大量泄露及水灾、大地震等情况的处理要求。

  (2)明确各类事故的上报程序。

  (3)明确消防器材及救治用品的配置要求。

  (4)明确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

  5、检修情况下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

  (1)明确检修项目,做到“五定”(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及职责、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2)明确检修动火前周边环境的要求(易燃物的清除、灭火器材的准备、必备的标识等)。

  (3)明确储存、输送、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的管道、容器及设备检修动火前浓度检测(分析内容、分析取样地点等)要求。

  (4)明确检修动火作业的要求(作业人员、监护人员)。

  (5)明确《动火证》申请与审批程序。

  (6)明确《动火证》使用时间与范围。

  (7)明确消防器材及救治用品的配置要求。

  (8)明确检修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

  (9)明确对动火监控人员的要求。

  (10)明确装置检修完毕与生产开车前的交接程序。

  6、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

  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文《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03年国务院第373号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这里不做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