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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04]

2004-06-14   京安监综合[2004]19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印发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市属机构:
 
  我局组织制订的《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京政办函[2004]18号)要求,现将《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〇〇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首都安全和稳定。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本市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涉及工厂、商场、娱乐场所、餐馆、学校、科研单位、家庭等多个方面。本市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所有8大类,共计2000多个品种。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031家,其中:生产单位315家;储存单位44家;经营单位1547家(其中加油站1000多个);运输单位146家(运输车辆1927辆);使用单位953家;废弃物处置单位3家。燃气管道6047公里,调压站585座,天然气球罐16个,煤气卧式储罐117个。从业人员约16万人。

  三、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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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 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 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 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促进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有关区县政府、北京军区防化部队

  (二)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区县应急演练。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厅: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区县、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市交通委员会: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10.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1.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2.市工业促进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公安、环境保护、质检等部门,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区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区县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区县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厅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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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和市质监局组成,人员由消防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

  (二)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市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市公安局消防局、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局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市发改委、市工业促进局、市交通委等部门组成。由市发改委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由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组成,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八)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市质监局组成。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

  八、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三)发生特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北京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附件:一、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四、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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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一) 北京涉及危险化学品范围、行业及其特性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涉及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1990)所列品种,北京市主要常用的危险化学品约2000多种,涉及到化工、石化、医药、纺织、轻工、冶金、铁路、民航、公路、物资、农业、环保、地质、航空航天、军工、建筑、教育等各个领域。

  按照《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涉及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八大类。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复杂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点,使得在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及废弃进行处理过程中,稍有不当或疏漏,就会引发泄漏、爆炸和火灾等连锁式事故,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危害,后果会十分严重。

  北京的化学工业作为北京的传统产业为首都的经济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均是北京市的骨干企业和创收大户。而北京的城市周围又分布着许多小化工厂,这是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的又一特点。另外,北京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较为集中,拥有使用化学品的大量用户,特别是剧毒化学品。近年来,北京市的机动车辆迅猛增长,车用汽油的使用量大大增加,加油站遍布全市每个角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和危险源构成了北京市潜在的事故隐患。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特性:

  1、复杂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所在位置往往处于具有人口密度大、资产集中、环境特殊等特点的地区,它的事故后果更加严重,它的预防和控制更为复杂。

  2、集中性:从区域规划角度考虑,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相对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易于产生连锁反应,例如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集中生产、使用、储存大量危险化学品。另外,北京正在意向筹备化学品交易市场,也将具备集中性的特点。

  3、分散性:北京的18个区县,都分布着许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单位。

  4、运动性:指以运动形式出现的危险化学品。北京专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有2000多辆。此外,每天外地进出北京和过境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也非常多。

  5、广泛性:城市建设的发展,由各种可燃气体输送管道组成的城市燃气管网已经成为城市最主要的和分布范围最广的危险化学品源。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化学品的数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包括洁厕剂、打火机、香水、摩丝、鼠药、杀虫剂、卫生球等。

  6、污染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往往伴随着严重的环境污染,有时对环境的影响时间会很长,潜在危害更严重。

  (二)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单位分布情况

  北京市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物处置单位。

  1、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物处置单位情况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031家,其中生产单位315家;储存单位44家;经营单位1547家(其中加油站1000多个);运输单位146家(运输车辆1927家);使用单位953家;废弃物处置单位3家;

  2、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情况

  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营业性运输业户146户,营运车辆1927辆,9689吨,户均车辆13.2辆,车辆平均吨位5吨;其中专用危险化学品运输罐车1284辆,6187吨,分别占全部车辆和吨位的66.6%和63.8%,车辆平均吨位4.8吨。车辆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测均达到一级。

  危险化学品营业性运输业户承运的货物种类涉及国家标准中所列的8类危险货物,其中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等货物运输量较大,约占危险化学品运输总量的70%。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主要集中在丰台、房山、朝阳、海淀、大兴、通州、顺义和昌平等近郊区和远郊区,共计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1693辆,占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88%。外地进京和过境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数量也十分可观。

  3、城市燃气情况

  北京地区现有燃气管道6047多公里(其中超高压168公里,高压336公里,中压1736公里,低压3807公里),调压站585座,球罐16个(天然气),卧式罐117个(人工煤气),遍及整个北京地区。主要燃气种类有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等。目前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生产生活主要能源之一。年供应各类燃气21.5亿立方米,液化气15.5万吨。

  4、车用燃气加气站和以燃气为燃料的车辆情况

  目前,北京市有49个液化石油气(LPG)加气-加油合建站、21个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北京有清洁燃料公交车近6000辆,出租车20000多辆。这些车辆使用的主要气体燃料是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由于2008年奥运会的申办成功,北京市计划到2007年实现全市配备CNG公交车7200辆。仅就公交系统而言,按一个加气站可供给120辆车计算,届时要建成CNG加气站60余座。这些加气站将广泛分布在北京城市的主要交通干线和交通枢纽周边地区,将成为城市区域不可忽略的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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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

  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的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和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⑴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⑵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因人员。

  ⑶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⑷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⑸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⑹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⑺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⑻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⑼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⑽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4、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易燃液体通常也是贮存在容器内或用管道输送的。与气体不同的是,液体容器有的密闭,有的敞开,一般都是常压,只有反应锅(炉、釜)及输送管道内的液体压力较高。液体不管是否着火,如果发生泄漏或溢出,都将顺着地面流淌或水面漂散,而且,易燃液体还有比重和水溶性等涉及能否用水和普通泡沫扑救的问题以及危险性很大的沸溢和喷溅问题

  ⑴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⑵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⑶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大面积(>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用直流水、雾状水灭火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能覆盖在液面上灭火。用泡沫也有效。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虽然从理论上讲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如果普通泡沫强度加大,可以减弱火势)。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⑷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火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

  ⑸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⑹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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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危害范围、危害程度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源的位置划分事故中心区域、事故波及区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

  (一) 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 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 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该区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附件四: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职务姓名 单 位 及 职 务 单位值班电话

  总 指 挥 陆昊 副市长

  副总指挥 李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65192209

  成员单位 李建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8523500265023616

  于泓源 市公安局副局长 110

  张华锋 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 66167340

  张锁成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68398001

  韩德民 市卫生局副局长 63011386

  李晓松 市交通委副主任 63032255-6630

  凌秋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84634200

  庄志东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68413817

  王晓云 市气象局副局长 68419351

  吴桂英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66410901

  丁镇宽 市工业促进局巡视员 8523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