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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06]

2006-07-12   沪安监管监一〔2006〕88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局、控股(集团)公司:

  本市自6月1日起已进入汛期,高温季节也已到来。今年汛期雷雨和台风较多,而且将出现持续高温天气,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确保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针对汛期和持续高温的不利因素,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重点检查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检查和督促本辖区内或行业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必要的经费和技术装备;加强对汛期和高温季节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务必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位,真正把汛期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平安度夏。

  三、强化安全管理,细化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针对汛期和高温季节易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一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的变化情况,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工作,适时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增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二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状况的检查,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按照规定为职工配备夏季劳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室内作业场所的通风降温和室外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条件,保证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三要针对高温高湿的天气特点加强对建筑工地、作业环境狭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因触电、漏电造成人员伤亡;四要加强高空作业的安全监管,尤其是对高空构筑物、塔吊、脚手架等防风加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五要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监管措施,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混装、混放,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应避开人流密集的区域,严防危险化学品由于储存区域进水发生燃爆、泄漏、污染环境等事故。

  四、加强值班,保障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汛期和高温季节的值班制度以及事故专报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如遇有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