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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地方小煤矿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07]

2008-01-17   晋市政发[2007]47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重点煤炭企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夯实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小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推进我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托管地方煤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煤经发[2007]10号)精神,结合我市煤炭行业发展现状,现就全市地方小煤矿托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托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市地方小煤矿点多面广,在全市385座保留矿井中,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共266座,占矿井总数69.1%。小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技术人员匮乏,职工队伍素质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成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推进全市地方小煤矿托管工作,可以借助重点煤炭企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有效解决地方小煤矿安全保障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推动地方小煤矿建设、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做大做精做强全市煤炭产业。

  二、托管的内涵

  对地方小煤矿实施托管,是指在采矿权、所有权、利税关系和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重点煤炭企业或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负责对地方小煤矿的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的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管理,并获取相应报酬的劳务交易行为,旨在提高地方小煤矿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托管的形式

  (一)全面托管

  托管企业针对被托管煤矿组建管理机构,抽调或组建成建制队伍,全方位负责托管煤矿的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

  (二)部分托管

  托管企业针对被托管煤矿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活动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管理。

  (三)管理或技术服务

  托管企业按照被托管煤矿的需要选派管理或技术人员,按达成的协议提供相应的管理或技术服务。

  四、托管的对象

  (一)全市地方煤矿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企业,重点是矿井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达不到《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小煤矿。

  (二)生产矿井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改造矿井除具备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取得准予改造的核准批件。

  (四)新建矿井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准予建设的核准批件。

  五、托管的主体

  (一)对小煤矿实施托管的主体为晋煤集团、地方重点煤炭企业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

  (二)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组建坚持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以煤矿企业集团和重点煤炭企业为依托,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

  (三)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必须经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煤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担负起被托管煤矿在生产和建设中涉及的组织、技术、管理及其它配套工作。

  六、托管的程序

  (一)托管与被托管双方必须签定托管协议或合同,明确托管方式、托管时间、托管内容、托管报酬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二)地方重点煤炭企业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托管地方煤矿,托管双方签定合同后,须经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三)晋煤集团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管理公司全面托管地方小煤矿,须经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七、政策措施

  (一)全面托管的煤矿日常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交由托管方负责,同时接受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管。

  (二)被全面托管的煤矿企业在节后复产、地方煤矿停产整顿复产时,优先予以安排。

  (三)被托管煤矿需进行改扩建时,优先上报其矿井改扩建手续。

  (四)被托管煤矿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煤矿转产项目优先立项,优先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五)各级政府及其行业管理部门对被托管企业的行业监管和安全监管职能不变。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细化方案,认真组织,鼓励、引导重点煤炭企业积极组建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

  (二)统筹结合,整体推进。煤矿托管工作是强化全市地方小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托管工作要与加快推进集团化工作相结合,提倡和鼓励小煤矿接受重点煤炭企业或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的托管。托管工作必须着眼于管理强矿,要认真贯彻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做细做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三)注重引导,落实到位。组建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对小煤矿进行托管,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引导力度,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和小煤矿积极参与托管。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要做到机构组建、管理水平、安全保障“三个到位”,充分发挥重点煤炭企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提升被托管煤矿的整体水平。小煤矿企业要积极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自身不足,积极寻求与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合作,主动接受托管。

晋城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