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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08年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方案[2008]

2008-03-06   吉安监管审批字[2008]30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现将《2008年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根据全省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整治方案,并于3月15日前上报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在第二、第三阶段结束五日内,上报调查摸底台帐和补办情况。(电子信箱:spb@jl.gov.cn)。

二○○八年三月三日

2008年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方案

  当前我省国民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类建设项目逐年增多,基本建设投资逐年加大,已建成的工业项目陆续投入生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实现安全发展,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加强源头治理,减少事故隐患,决定2008年在全省开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8号令)、《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局18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整治和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使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达到100%,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三、整治任务

  (一)严厉打击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违规非法建设项目;

  (二)彻底解决高危行业建设项目不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擅自开工建设、后补办审查、审批的“先上车、后买票”现象;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解决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处罚失之宽软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解决非高危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自我约束乏力的问题;

  (五)加强基础工作,解决建设项目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六)进一步明确安全评价程序,提高评价报告质量。

  四、整治步骤

  整治工作从3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开始到3月末,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重点、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特别是要宣传到每一户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其他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二)检查摸底阶段。从4月开始至6月末,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逐个企业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建设的项目进行彻底检查,无论是否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程序,都要建立台帐,对已经建成投产没有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的项目,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补办相关许可;对正在建设没有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限期补办相关许可。

  (三)整治规范阶段。从7月开始至10月末,在第二阶段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三同时”工作程序。从严补办相关许可,对于在限期内没有补办相关许可的,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并从严给予经济处罚。

  五、整治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地要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原则,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整治工作作为“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重点工作,并与其他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工作结合起来,实现本质安全。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

  各地要按照第二阶段的部署,对高危企业要逐户逐个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并建立建设项目台帐,特别要对没有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的项目要详细登记在案,并按照第三阶段的要求为每个补办“三同时”审查程序的企业建立档案。同时,还要对非高危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履行“三同时”情况建立台帐,督促企业落实有关法律法规。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于没有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三同时”审查程序,限期进行补办相关行政许可,不能减少环节,不能降低标准,不能以罚带补。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对未履行“三同时”程序,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从重予以经济处罚。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简报等各种宣传手段,大造声势,为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严重违规建设项目,对逾期不整改的项目,对干扰、阻挠、抗拒依法行政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曝光。同时,在整治工作中从建设服务型政府出发,加强指导服务,把服务寓于整治过程中,使企业从思想上认识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许可。另外,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权力下放的地区,要加强对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指导服务,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沟通,协调配合。

  各地要加强与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及时获取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论证等相关信息,建立项目资源共享制度。同时,加强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上下联系,及时掌握整治工作信息,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任组长,有关处长参加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协调、调度整治工作情况,研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为各地整治工作遇到的具体政策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确保依法行政。各地也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处(科)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六、省安全监管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 长:金 华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符庆珠 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成 员:赵立军 省安全监管局规划处处长

      石春平 省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处长

      卜庆安 省安全监管局一处处长

      王工一 省安全监管局二处处长

      刘汉杰 省安全监管局审批办主任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