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Page]
前 言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
“安全生产”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生产是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与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等应急体系共同构成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是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支撑和主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依照国家《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提出2006—2010年我省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工程)和保障措施,以指导我省安全生产工作。
一、浙江省安全生产现状分析
(一)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
近年来,我省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国民经济正处于新一轮经济周期的上升期。2005年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437.9亿元,经济总量居全国第四位。各类从业人员总数达到3100.8万人,比上年增加约108.8万人。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完善、深化专项整治、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保持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2005年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17.5%、11.6%和28.6%,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三个“零增长”目标,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且趋于好转。
(二)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历史积累问题多,安全科技水平相对落后等原因,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
一是各类事故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安定。我省近几年因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均在7亿元以上,约占我省GDP的1%。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每年造成将近1万人死亡,20多万人受伤,涉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工伤保险的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发展。
二是安全事故总量虽有所下降,但基数依然较大。2005年,我省共发生各类事故53928起,死亡8247人,受伤48509人,直接经济损失39600万元,各项指数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见附图1),2004—2005年我省各类事故及死亡人数也高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见附表1)。
附表1:
2005年全国部分省份安全生产指标情况(按2004年同口径统计)
主要省份 各类事故 死亡人数 工矿商贸企业 死亡人数 煤矿企业死亡人数 特大事故起数
2005 2004 控制指标 实际 对比 控制指标 实际 对比 2005 2004
北京 1916 1867 200 175 -25 50 13 -37 2 2
上海 1898 2004 422 413 -9 1
江苏 8422 8911 591 494 -97 20 7 -13 2 1
天津 1165 1127 104 101 -3
浙江 7952 8839 950 814 -136 8 16 8 1 3
三是重特大事故呈波动上升态势。2004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18起,死亡488人,与上年相比分别上升了13.5%和11.4%。全省发生各类重大事故超过十起的城市达到五个。2005年,全省共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90起,死亡391人,与2004年相比全年累积下降23.7%,但第四季度重大事故接连发生,其波动上升态势仍未根本遏制。
四是重大事故多发领域较为集中。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渔船水上交通及捕捞作业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较多,分别占各类重大事故总量的22.2%、56.7%和12.2%,其总死亡人数分别为824人、6881人和247人(见附图2)。
附图2
(三)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较为薄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监管工作更为复杂和艰巨。同时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型和区域一体化、全球化等也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十一五”期间经济增长方式将进一步转变,但粗放型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低技术含量、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领域、一定时期内存在。高新技术产业、重工业和整机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煤电油运等紧张的状况,将给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带来更大的考验。
2、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执法队伍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往往只做表面文章,停留在口头上,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重生产轻安全,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监管。部分地区安监机构建设严重滞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仍没有达到安全监管的要求。
3、安全生产法规需进一步加强实施和完善。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实施,我省《安全生产条例》也已于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但安全生产工作有法不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落实,企业安全基础薄弱,“三合一”问题还比较普遍,“三同时”实施缺乏具体依据等。
4、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缺乏应有的手段。全省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分类不清,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其可能发生的风险类型、风险级别、风险范围、发生事故概率缺乏充分的检测数据和科学预测。各地区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参差不齐,缺乏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影响了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目前我省尚无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无法利用电子信息技术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重大事故救援提供可靠有效的支撑。
5、全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有2万家,建筑企业3200多家,矿山企业3800多家,天然气主管线1500多公里,商品市场4500多个,事故隐患无处不在,但尚未建立有效的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一旦发生事故无法组织起有效的抢险救灾力量和快速灵敏的应急救援队伍。
6、安全生产科技落后。目前全省缺少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科研机构,缺少一支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科技开发的队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同时缺少与其他省市的安全科技合作交流,对安全科技投入严重不足。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加强对企业法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职前和岗位培训。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公众没有基本的公共安全防护能力。社会缺乏为公众提供识灾救灾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训教育机会。
二、发展方针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发展方针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科技兴安”,装备、管理和培训并重;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从2005年起到2007年,努力实现全省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力争有所下降;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扭转;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逐年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好转。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各类事故指标达到或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四)分类目标
1、全省各类事故控制目标(2005年统计平均数据为基数)
(1)全省特大事故起数控制目标:到2007年,在“十五”期间统计平均数据的基础上,特大事故起数下降15%;到2010年,再下降5%。
(2)全省工矿企业10万人死亡率控制目标:到2007年下降12%,到2010年下降25%。
(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从2005年起到2010年,全省万车死亡率保持逐年下降,到2010年下降至7.5人/万台车。
(4)重大事故结案率控制目标:“十一五”期间重大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5)到2010年,全省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39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2.6以内。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形成完善的政府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各地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配置基本达到监管要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探索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完善和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方法。
3、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目标
到2007年,初步建立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配套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体系。颁布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出台《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到2010年,基本建立完善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4、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满足打造“平安浙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省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的科技含量,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07年,初步建立全省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建立省、市、县、企业四级监控网络。2006年完成试点,2007年逐步推开,2010年完成整个网络建设。努力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6、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
到2007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中介机构法人培训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全部轮训一遍;各工矿企业的培训率达到90%以上。到2010年,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7、安全文化建设目标
全省安全文化建设初见成效。探索符合我省省情、有效、可行的政府、社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明确安全文化宣传战略,在学历教育、全民教育的安全教育发展纲要指导下,实施安全教育知识工程,安全科学普及工作得到加强;建立全省安全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大力扩展安全文化产业规模,提高安全文化产业质量水平;建立浙江省安全文化发展基金,为发展安全文化事业发挥作用。
8、安全产业发展目标
在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安全生产仪器和设备制造业、安全生产信息和检测系统以及软件产品开发等方面重点引导,加大扶持力度。通过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形成有浙江特色的安全产业,以满足全省安全监护和经济飞速发展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浙江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强化法制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浙江省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一)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
(1)《安全生产法》等配套法规
根据《安全生产法》,加强全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制定出台《浙江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浙江省高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形成以一部法规为主线、相关规章为支撑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地方性法规。
(2)安全生产技术标准
按照国务院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部署,及时制定、修改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烟花爆竹、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生物安全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更新机制。在机械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试点工作,争取到2010年,基本形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具有浙江特点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
初步建立适应我省经济特点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我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质量和水平,用科学的制度、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塑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真正体现独立、公平和公正。
(2)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必要的执法简易程序和内部信息快速通道,开通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系统。
(3)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根据《安全生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或危险性大小,督促企业建立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运行主体得到落实。运用现代化网络信息工具,提高我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省安全生产的核心作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管职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海洋、海事、铁路、民航、消防、国防工业、特种设备、旅游、核安全等有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应急救援预案可靠性。加强和完善专业化救援队伍的配备,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
(1)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国务院关于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整体要求,结合本省的实际,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发挥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体系。
(2)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全面建设以企业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计划先从危险化学品、具有重大危险源企业着手,然后推广普及到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到2010年,浙江省各类企业都应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
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速、运行可靠的省、市、县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掌握全省安全生产动态。加强系统内局域网和公共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网络,办好“浙江安全生产网”,与有关行业联网并对重大危险源实现监控,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提供安全信息服务。
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形成各地区事故情况的网上按时上报制度,为安全监管部门的科学决策,检查提供依据。
5、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技发展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搭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发展。重点抓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努力将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成为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基地和重大事故预防和鉴定基地。同时重点建设好五大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
(1)科技研发平台: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纽带,按市场经济机制整合科技资源,构建安全科技研发机构,造就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队伍。
(2)技术推广和服务平台:以安全中介机构和注册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力量,以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为方向,依靠市场运作,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3)法规标准平台:以安监部门、科研机构为主体,加强法规标准建设,提高检验水平,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监督,规范运作。
(4)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标准公开。
(5)智力资源平台:以安全生产专家组、安全生产技术人员资料库为主体,为安全生产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6、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十一五”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培训网络,到2010年:
(1)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和大型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网络。全省拟建立100个安全培训机构,承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培训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2)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审查制度。每年对培训机构办学硬件、师资数量和水平、教学装备、教学考核、教学质量、学籍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根据审查的结果,重新进行机构确认。对不合格的机构取消其培训资格。从制度上保证安培机构的优胜劣汰,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通过培训、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资料库,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发现、辨识、报告、控制、消除和备案等制度,制定比较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2006年完成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2007年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工作,并在有条件的市、县逐步实行重大危险源监控试点,有条件的市实现国家、省、市计算机联网。到2010年全面完成省、市、县、企业四级监控网络,实现国家、省、市、企业计算机联网。从技术支撑、政策扶持上创造条件,促进企业自觉消除事故隐患;从制度、责任落实上约束企业,必须消除事故隐患。
(三)安全科技研究与应用
本着突出重点、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大省的特点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整合和引导社会科技资源,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对安全生产的贡献率,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推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到2010年,基本构建技术创新、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技术推广与服务、法规标准、信息共享和智力资源六个支撑平台。通过开展共性、关键性重大安全科技攻关以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和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的建设,使我省安全科技工作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1、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研究
充分利用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验室资源和技术力量,对重大领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基础理论研究,研究新的形势下安全监管的创新思路和方式;立足研究企业如何在面对市场、适应新的竞争环境下,提升企业自身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环境投入等方面的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2、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以重要工业领域的共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开发为重点,加强重点项目攻关,提高对灾害事故的控制能力、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监控能力、应急救援水平和事故分析处理能力,为本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
安全生产科技研发重点领域有: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测;灾害与事故预警;灾害与事故防治;应急救援;事故调查与分析处理;安全技术与装备等。
3、安全科技示范工程
根据我省安全生产新形势的需要,及时淘汰和更新落后的技术装备,大力推广科技成果。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选择技术成熟、适用性强的科研成果,在经过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试点并加以推广。
示范工程建设要坚持以点带面、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本着从我省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集中建设几个具有影响力和深远意义的重点工程,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的整体提高。
4、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大力加强安全监管专业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的培养,建设一支数量足、质量优、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安全专业人才队伍,为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提供智力支持。
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前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扶植一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高级人才,普遍提升我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检测检验、培训等服务质量,从根本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保障。
(四)城市公共安全监督检查
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推动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的建立。加强对城市交通、消防、水、电、气公用工程设施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对城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特别应加强各类集贸市场、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的监控系统,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对各旅游点的安全检查和监控,督促旅游单位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大型集会主办单位必须事先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经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才可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原则。
(五)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把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关,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试行和推广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服务。加快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条件差的工艺和设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制止危及安全生产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1、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大力推进“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省、市、县级政府充实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2、完善、配套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在强化实施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全省继续完善和出台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管理。
3、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监管队伍的建立和管理。2010年,企业监管人员达到企业职工人数的千分之四,各个企业必须落实安管部门的人员、经费、装备。推行安全事务所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中推广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解决安全生产投入问题。
(六)安全产业发展
结合我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完善安全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安全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先进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设施的应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支持鼓励发展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产品)。加速优秀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其产业化。加快劳动保护用品的开发和产业化。对具有优势的骨干企业给予支持,积极引导他们做大做强、鼓励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安全监控仪器和仿真培训系统的研制和开发。加强冲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大矿山资源的整合力度,确保矿山开采安全。对城镇居民密集区内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都要搬迁或关闭。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数字化、信息化产品的开发研制工作,充分利用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IT人才优势,积极研制开发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软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
为适应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培训、评价、认证、咨询工作的需求,保证各类为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依法参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评价、论证、咨询工作,推行安全事务所制度,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和机构管理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各类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将全省安全培训、评价、论证、咨询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中介机构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发展,严格准入、依法淘汰。到2010年底争取成立甲级评价机构8家,乙级评价机构20家,并力争评价机构的业务范围覆盖全省的重点行业及危险性较大行业;争取全省各市至少有1户咨询机构,比较大的市要达到2—3户,建立全省的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站,并建立1—2家分中心;争取有条件的市创立安全事务所。
(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这既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长效机制建立的重要工作,更是科技兴安战略的需要。
首先,要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研究工作。要组织专家分行业、分门别类地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
其次,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标准的搜集工作。要分阶段、分行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信息库,加强国际交流,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少走弯路。快速发展浙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事业。
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争取在高校设立有关专业课程。同时要在在职安监队伍中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标准工作的业务和创新能力,更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
2006年对全省高危行业进行试点;2007年非煤矿山行业完成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2008年危险化学品行业完成试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2010年全省各行业全面推行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有害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治职业危害超标场所。突出重点,加强对化工、医药、冶金、建材、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监督检测,对职业危害严重而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十)社区安全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作用,制定社区安全建设规划。先行在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开展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试点。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活动,拓展社区居民参与深度及广度。完善社区安全系统及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加强人们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坚持不懈地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贯穿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坚持预防为主,注重阶段性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全面推行建立“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新机制。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加大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从治本入手,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使通车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4)抓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5)加大对各种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取缔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违章装载、超速行驶、超员行使等严重违章行为,做到不失控,不漏管;维护正常的行车秩序。
(6)做好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
2、水上交通专项整治
(1)加强浙江沿海海域气象条件的监测,对长江、运河等运输重点航线进行航道和气象条件的监控;严格控制运输船舶。重点季节重点防范,认真落实抗风等级限制和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签证。
(2)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定,完善现有的法律体系。
(3)建立和完善水上搜救中心,要加大投入,优化装备。
(4)严格“四客一危”船舶的船龄控制,达到使用年限或船检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或强制淘汰。
(5)严格船员管理,船长、轮机长等必须取得相应航运资质。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水上安全法律法规,有效整改安全隐患。到2010年,沿海水运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渔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3、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建档工作。在此基础上,完善执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均应制定各自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继续抓好安全培训和安全评价工作,“十一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储存和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完成安全评价。
4、矿山专项整治
(1)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标准和条件,禁止不符合标准和规程的企业进入市场,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
(2)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促进矿山生产规范化、集约化。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按照相关规划要求,限期关闭规划禁采区内矿山,收缩规划限采区内矿山;加大对矿山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矿长、宕长、井长及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培训,全面提升矿山从业人员素质。
(3)探索建立登记监管制度,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由静态监管变为动态监管。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工作,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
5、建筑专项整治
(1)加强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体系建设,探索有利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2)督促主管部门改进监管方式,提高安全监督水平。把以监督工程实体为主,转为以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建立为主。
(3)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操作技能。
(4)加强村镇建设管理,落实全省村镇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6)鼓励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加安全生产科技含量。
通过整治,到2010年,全省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大有好转,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显著提高;力争不发生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般性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
6、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1)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行为。通过职能部门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非法生产、销售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并坚决予以取缔。
(2)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3)开展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实施工厂化改造,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达标。
(4)加强对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和燃放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到依法监督,规范有序,管理到位。
(5)指导、督促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7、渔业专项整治
针对渔业事故发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重点突出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的专项行动,加强渔船进出港管理,整治养殖安全生产秩序,强化渔业无线电通信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体系,逐步建立渔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安全生产贯彻于渔业管理工作的始终。建立海上搜救队,以适应海上险情的快速救援需要。
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人员密集的场所主要为宾馆、饭店、商场、批发市场、学校、车站等,“十一五”期间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为:一是突出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公共体育场(馆)、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医院、车站和码头的消防安全。通过单位自查消防隐患、督促消防等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等方式对上述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整治。二是积极协调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在专项整治中,宣传整治消防安全与发展经济、繁荣市场的关系,使单位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发挥其主动性。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9、消防专项整治
(1)大力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排查、评估、公告、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工作机制,落实整改责任,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消防站建设,尤其是加强高速公路沿线消防救援站。在服务区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立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并于2010年完成100%。
(3)跨区域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一是加强灭火救援作战区域建设,2007年底前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组建省级区域性灭火救援装备库。二是省级消防航空救援站。在杭州、宁波各建立1个省级消防航空救援站,租借直升飞机2架。2009年底建成。
(4)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消防应急通信指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数字化灭火救援指挥系统。
10、民航安全专项整治
(1)严格执行航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在严格审批、审定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大纲和监督检查计划,加强检查,加大对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
(2)持续组织对监察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手段,提高执法队伍的质量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
(3)建立健全浙江民航应急救援体系,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及应急程序,实现预案及程序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4)加强安全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1、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1)突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以“土锅炉”、中小学校锅炉、游乐设施等设备作为重点整治监管对象,加强重点设备、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
(2)采取措施,提高对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做好罐车、码头吊、冷库中压力容器、烘缸、简易升降机及搪玻璃反应锅(包括化工企业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与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优势,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查处和对许可取证单位的证后监管。
(4)加强预警,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5)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网络建设,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6)加快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步伐。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网络,实现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所属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间的专线联网;到2006年底,实现省、市、县三级专线联网。
12、农机专项整治
(1)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机手。切实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推动形成安全考核长效机制。
(2)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规划,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农机安全管理经费开支。加快农机安全技术装备和信息网络建设,改善农机监管手段和装备设施,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
(3)广泛开展安全宣教,实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着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争取三年内建设十个“平安农机”示范县、百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千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万个“平安农机”示范户。
(4)加强监理队伍建设,深化农机专项整治,充实监理力量,加强执法培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健全考核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阶段性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各类农机违法行为,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的稳定好转。
四、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
(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创新工程
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重视科技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强产、学、研之间的联合。规划、协调、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相关产业发展;支持8个安全生产产业基地建设;支持5家较大规模、有发展潜力的安全生产相关产业企业;支持20个重点安全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其他有利于安全生产的项目。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结合我省的实际,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发挥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体系。应急救援前期建设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建设: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2、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
3、应急救援资源建设(队伍、装备、基地)建设
(三)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系统建设
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申报、登记、监测、评估制度,对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建筑、矿山、水库等有关行业和领域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智能(自动、有效)监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软件开发
2、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
3、基于GIS的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网络建设
(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支撑体系的一部分,主要针对安全生产中的共性、关键性问题,围绕事故的辨识、预测、评估、控制、救援和分析等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工作,通过检测检验和技术验证提高安全监察和安全事故预防的科学决策能力;通过对安全事故的鉴定和分析工作提高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分析能力;通过对各类事故隐患的辨识评估工作来提高对本质安全的管理能力,并为全省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浙江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事故危险识别与评价分中心
2、事故技术鉴定与分析分中心
3、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与技术验证分中心
技术支撑中心建成后,可初步形成适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技术支撑,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鉴定分析、危险源监控、技术服务提供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我省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地反映各类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基本情况;对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能及时报告,掌握事故发生和抢救情况,并能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为安全生产形势提供科学的分析和预测报告;对危险源和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实行动态管理;传递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其他的紧急情况报告;受理安全生产举报和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等。
信息系统可初步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接受、处理、传输设施的现代化,初步形成适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网络,使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及时、统计口径一致,做到事故分析、预测较准确,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逐步实行安全生产动态化监督管理,达到安全生产信息工作“组织健全、技术先进、反应快捷、管理规范”的目标。
(六)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我省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生产人才培训机制,努力形成一支为我省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的人才队伍。鼓励大中专院校设置安全类学科,培养适应产业需要的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大专、职业教育、成人再教育等多学历层次的人才队伍,解决后续人才问题。积极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前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扶植一批现任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普遍提高我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检测、检验、培训等服务质量,从本质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保障。
积极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壮大特种作业人员队伍,提高作业人员专业素质。
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系统内的人员培训和教育,加强监察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装备好、作风硬的安监队伍,服务于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
省级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规划、有关指标、重大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同步。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各种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逐步形成我省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惩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企业专项安全竣工验收制度和事故责任管理制度,对安全设备设施、个体防护装置等实行安全标志、标识等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三)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分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海洋渔业、海事、铁路、民航、消防、水利、建筑、国防工业、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核安全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和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列入政府的重要工作。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的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各级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优惠政策。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投入和事故的抢险救灾。
(六)建立保险和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
建立责任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依法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及时为从业人员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积极在高危行业推进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设立工伤事故预防基金,专项用于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宣传。
(七)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严格执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八)发挥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参与作用
政府要支持工会加强劳动保护监督力量,支持工会依法履行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参与职责,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组织、工会组织的安全卫生经常性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建立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企业工会、村工会、行业工会等基层工会主动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工会推动、职工行动、劳资互动,逐步建立参与—协商—监督的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新模式。大力开展以“安康杯”竞赛等为主要形式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推动安全文化,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群众化。
(九)加强新闻媒体、社团组织等的监督作用
加强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建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制度,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十)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文化普及周”等宣传教育与安全社区推广活动。积极倡导企业党群及管理层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的“造势”作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协助企业党政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构筑安全文化体系,大力营造职工生命安全平台。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开展与国外政府、国际组织和国外民间团体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吸收国外安全生产先进的经验与成果,争取国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快我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
全文